西藏昌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财政 2023-06-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GZFCG2023-13725

二、项目名称:昌都市2023年财政决(结)算评审工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昌都市聚盛苑小区1栋

被投诉人:昌都市财政局

所在地址:昌都市政府办公大楼6楼

代理机构: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昌都市卡若区波妥村加气站隔壁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3.4商务文件(25分)评分办法中“主要人员配置分值”提供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我公司按照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资格证书、身份证书及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的得分条件,而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5月21日关于“中慧力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昌都市2023年财政决(结)算评审工作采购项目质疑函的回复中,以“发现你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师苏庸江的资格证书未进行注册,此项人员要求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未得分”,没有相关书面依据。投诉事项2个别专家评分畸高、畸低。我公司三标段报价93.07万元远低于公告第三标段第一名149.29万元的报价,仅报价得分就超过第一名3.77分。经我公司查询和综合分析了解,评审委员会个别专家在技术文件评分过程中,赋分严重偏离其他人员的平均分值,其他标段同样差距20-30分,三标段技术赋分与5月19日公告的第一名差距30多分,是有何依据,倾向性是什么,是否涉及更多的利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六十四条(四)规定,我们认为是有歧视。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投诉事项2未经质疑属无效投诉,予以驳回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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