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FCG2023-14045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点外业调查采样项目(包号:1、2、3,以下简称该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莞市奥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坑镇迎宾路1号301室
被投诉人1: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聚路29号
被投诉人2:西藏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和谐商业街B座10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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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评分表中,关于“人员配备”设置的评审条件高于实际工作所需的技术资格条件,与本次采购活动实际需求不相匹配,条件设置不合理且违反了相关规定。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表中野外科学观测站作为本次采购内容的评审因素是不合理的,且违反了相关规定。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评分表中关于“奖项荣誉”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且违反了相关规定。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2、3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但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