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30V00G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医院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包号/包名称:20/洗消设备,以下简称该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海狮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龙绵街1666号青龙广场1栋2单元22楼2206号
被投诉人1: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5号
被投诉人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相关供应商名称:山东小鸭集团洗涤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5、6、7、8、9: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投诉事项3: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声明全部中标产品的情况;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投诉事项10: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的中标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投诉事项11、12: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物图涉嫌虚假响应的情况。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2、5、6、7、8、9、10、11、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3虽然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4成立,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