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财政 2023-09-08 00:00:00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信息公告

投诉人:江苏华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80号虹桥楼302、303室

法定代表人:孙淑珍

委托代理人:王雪

被投诉人1:西藏昌都市妇幼保健院

所在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马草坝东路113号

被投诉人2: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昌都市卡若区昌都印象5栋14-1

投诉人对“出生缺陷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FCG2023-15480)相关投诉,本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于2023815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采购人/代理机构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回复。

投诉事项2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厂家授权书对供应商实现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参数具有唯一性,《质疑的答复函》无法提供3家供应商。

投诉事项4:《质疑的答复函》通过临床/研究方法满足三家混淆《质疑函》中对独家专利试剂盒的质疑,无法解释此参数为杭州贝瑞和康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独家参数。


二、处理决定

针对投诉内容结合审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3和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事项。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2023年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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