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管理
规则(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持续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们重新修订了《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为持续推进我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效解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不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0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xzczcgb@163.com。或通过信件方式发送至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891-6284709
附件:1.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2.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
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