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 2023-10-12 00:00:00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西藏自治区财政

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执行标准),并于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我厅重新修订《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形成了《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量基准指导意见》。  

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10月19日前,通过电话(0891-6284709)或电子邮件(xzczcgb@163.com)提出意见。


附件:1.《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量基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点击下载 : 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政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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