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3-16366
二、项目名称:措勤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阿里地区泉羚仪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路移动公司退休点
被投诉人1:措勤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阿里地区措勤县国网路11号
被投诉人2:西藏桥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退休四区
四、投诉事项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遂于2023年12月29日向我局递交了投诉书,我局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1.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10日11时00分开标,专家评审结果:评定我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于2023年10月13日给出回复函,至今都未收到任何质疑函、投诉函等文件,但迟迟未见公示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投诉事项:2.关于询问函中指出的参数不满足事项,我司承诺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不存在虚假响应(除非全国只有一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第(三)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采购人措勤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桥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给予警告。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