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54010222210200000087
二、项目名称:拉萨市城关区教育系统学校精品录播教室信息化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凌圣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99号
被投诉人:西藏瑞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云天路5号领域28栋2-1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企业实力部分要“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应包含教学仪器)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应包含教学仪器)的得3分;3、投标人具有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应包含教学仪器)的得3分;注:以上评分项须提供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印章,不具备上述条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中所要求的“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应包含教学仪器”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进行改正。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送达之
日起6个月内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拉萨市城关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