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根据自治区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的工作要求,我厅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函〔2021〕48号)(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中关于专家申请入库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628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核查,并对不符合《专家管理办法》的251名专家信息进行汇总,现将《拟清理的不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专家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请名单中列出的251名专家按照列明的清理原因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对照《专家管理办法》中的资格要求核对个人资料并予以完善,以上评审专家应于2024年6月20日前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管理系统完成提交申请,逾期未递交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评审专家资格,清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如有不同意见,可向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891-6284713。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