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SZC-202421YG
二、项目名称:拉萨市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和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嘉运达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1号理想大厦1203室
被投诉人1: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藏拉萨城关区江冲路15号
被投诉人2:拉萨市教育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0号
相关供应商:西藏鑫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贡布塘路南侧1号萨博数码广场4-01-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4年8月10日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4年8月13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遂于2024年9月5日向我局递交了投诉书。
投诉事项
1:投诉人称:《关于拉萨市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和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的复函(不满意)特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投诉事项
2:投诉人称:此次市教育局云平台和网络安全运维项目是服务类项目,需要大量并且专业的技术团队支撑和云平台的技术升级保障服务,以确保机关机房的数据安全和运正常运行。故障报修处理都需要大量的人员调度,这些都需要专业的技术专家团队来完成。西藏鑫科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实施和履约能力。五、处理结果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投诉事项成立,影响中标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拉萨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