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那财采﹝2024﹞4号)
一、项目编号:XZLX-BMC-2024-081
二、项目名称:那曲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防灾项目、第一包、涉水泵类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民宁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
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1937号3幢D区被投诉人1:
那曲市应急管理局地 址:
西藏自治区色尼区那曲镇环城南路29号被投诉人2: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
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相关供应商:
成都晋兴元商贸有限公司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西华街道富家社区3组146号附3号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中标供应商:成都晋兴元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无效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2:
经查询,中标供应商:成都晋兴元商贸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购网上近三年未有类似项目中标业绩,请采购人复核该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及真实性。投诉事项3:
那曲市应急管理局和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在质疑答复函的函件中,并未针对我司的两点质疑事项进行明确的回应,反而绕开我们的质疑事项、对我司的质疑事项避而不谈。答复人的该行为,实质性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024年5月20日,采购人那曲市应急管理局委托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就那曲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防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ZLX-BMC-2024-08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6月19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4年6月24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出投诉。
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并于2024年7月2日当日受理。2024年7月3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那曲市应急管理局、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及相关供应商(成都晋兴元商贸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向被投诉人(那曲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同时抄送给被投诉人(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及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那曲市应急管理局、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及相关供应商(成都晋兴元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相关供应商(成都晋兴元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再次提交了补充答复函。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那曲市财政局
2024 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