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拉经开财字〔2024〕96号 |
经开区财政局关于拉萨跨境电商线上服务平台及监管中心信息化项目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拉萨综合保税管理局、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圣驰建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拉萨跨境电商线上服务平台及监管中心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SHXX—XZ—24Z0101,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在西藏政府采购官方网站上发布项目招标公告,2024年3月14日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结束后,按程序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拉萨市审计局在2024年4月25日起对该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于2024年5月17日出具审计报告,发现几点问题:一是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规定评审应废标未废标,违规评标。二是中标候选公司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资料。
(二)核查情况。
一是西藏圣驰建筑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但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西藏圣驰建筑有限公司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且未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认定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二是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诺“所属行业为信息化行业,营业收入为549.06万元,资产总额为27990.72万元,公司从业人员189名,属于小型企业”,但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为5490.6万元。因此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营业收入为5490.6万元、从业人员为189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的规定,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中型企业而非小型企业。认定该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因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认定其中标无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该项目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废标。
关于该项目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问题另行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经开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有关规定,此监督检查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拉萨经济技
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4日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