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之窗1号楼5楼502
二、基本情况
拉北环线公路旅游服务标识完善、生态旅游项目评审因素指向特定业绩。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同时责令限期整改。
拉萨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之窗1号楼5楼502
二、基本情况
拉北环线公路旅游服务标识完善、生态旅游项目评审因素指向特定业绩。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同时责令限期整改。
拉萨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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