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财政 2025-01-27 00:00:00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54000024210200021355

二、项目名称: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虎威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北门街47号云大晟苑17层1711号

被投诉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觉林林卡路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相关供应商:西藏中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海亮世纪新城1.2期河畔家园A区50栋2单元30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制造商经营范围中无摩托车的生产、制造、组装等相关经营范围;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名称错误,不应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中标单位提供的“森林草原防火摩托、发电机、重型物资储备架、水基灭火器”单价超出项目意向公开单价;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水基灭火器”参数未达到招标参数要求;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水基灭火器(宸跃水基3L)、干粉灭火器(极舜干粉4GK)”产品型号与制造商公开检测报告中查询到的产品型号不一致;6.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内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及不专业性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5成立,影响中标结果。鉴于该项目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6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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