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4—2413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通保畅工程应急保通点配置装备物资项目(二次)(标包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高原齐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红星村三小队280号
被投诉人: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顿珠金融城金玺苑6号地2栋11层1101号
相关供应商:拉萨康达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 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制造商不是小微企业,不应享受价格扣除;在各政府采购网站未查询到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业绩;投诉人相比中标供应商更具优势,请求公布此次招标项目的各投标单位评审分数。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