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马县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财政 2025-07-15 00:00:00

康马县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目:GZFCG2025-25834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康马县中小学幼儿园“三包”及营养餐食材“三包”装备校服学习用品洗漱用品餐具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西藏瑞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达热瓦小区

法定代表人:熊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200MAB03G1P88

、基本情况

康马县人民政府采购的由西藏瑞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铭公司”)代理的2025年康马县中小学幼儿园“三包”及营养餐食材“三包”装备校服学习用品洗漱用品餐具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5-25834标包:GZFCG2025-25834-001)于2025年4月24日进行开标,于2025年4月29日公示期间收到其他投标人的质疑,决定对整个项目开标过程进行复核,复核发现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存在可能改变评审结果的情况。投诉人于2025年5月16日进行复评,复评过程中改变了评标结果,但招标代理机构尚未履行书面报告制度。

复评过程中改变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和处罚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并结合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现对你公司作出警告处分。

、权利告知

当事人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康马县人民政府,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康马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康马县财政局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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