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SZC-202505RG
二、项目名称: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公交车保险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西路22号
被投诉人1: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15号
被投诉人2: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关于售后服务能力评分与招标文件所载内容存在差异,评审委员会在评分过程中超出了招标文件所设定的评分标准范围,对该部分赋分0与采购人的回复内容及服务需求相悖。
投诉事项2:无论从实际操作还是理论层面来看,我公司并未与其他法人主体联合投标,不知联合体投标的认定从何而来,则联合体投标的指控均不成立。
投诉事项3:评标委员会在未对质疑方投标文件中涉及工作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及其明确标注的用工情况作出充分解读的情况下,便在超出了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范围之外,作出了主观性的评审决定,同时也显示出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存在疑问。
五、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中标结果。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拉萨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