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54000025210200023891
二、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能力建设—X射线诊断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滔漫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金松大道南侧星络物流园B栋A区136室
被投诉人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医院
地址:格尔木市盐桥北路13号
被投诉人2: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金珠西路7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参数只有联影品牌的64排CT完全满足,其他厂家产品均有负偏离,无法满足。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部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部分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进行改正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立案标准,我厅将依法立案处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