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五十九条、六十五条、六十七条之规定,昌都市财政局对“昌都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风险防治专项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5-27109,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结果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经查,西藏科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参与该项目投标过程中,伪造了两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两份合同均系虚构,合同中印章来自过往合同中印章抠图、签名由标书人员手写。
二、处理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西藏科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有关规定,此监督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昌都市财政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昌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卡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藏昌都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