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二、项目名称:那曲市色尼区教育局2025年各学校学生三包物资二标段(冷鲜牦牛肉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扎空路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规划十路林芝苑5栋1单元903号
当事人3:西藏源东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北部新城兴民居民委员会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3日,本机关收到举报人的举报。举报事项为:1、西藏源东商贸有限公司已知及疑似全部业绩的类型与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不符,且均未履约完毕,不满足有效业绩条件。2、西藏源东商贸有限公司已知及疑似全部业绩均缺乏“履约+验收”全流程书面凭证,业绩真实性存疑。
五、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举报事项不成立。
与本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色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色尼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