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当事人:西藏联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哈达滨河花园东区3排1单元509
一、基本情况
藏联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基地改扩建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评审因素未量化,未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对藏联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拉萨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