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5-30599(TJGJCG-2025129)
二、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购置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藏睿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香格里拉大街15号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5栋257号6楼
被投诉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16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交投诉书。投诉事项1:改善办学条件购置设施设备成交公告中公示的中标公司(西藏玖磐石工程有限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产品未合规填写品牌,具体产地或服务要求、制造商(承接商)信息等,概以“国产”模糊论述,无法证明产品是否属于“三无产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四)涉及货物的,本表须提供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如有)型号或规格、货物产地制造商(承接商)名称、单价、总价”中明确要求了要填写具体内容,而中标公司未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部分内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投诉方质疑事项在于分项报价表要求填写内容未合规,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实质性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的是对投标文件格式、形式要求可以简化,该答复不足以证明质疑事项;投诉事项2:成交公告公布的分项报价表未公布完整。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拉萨市城关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