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告
当事人:吉安子拧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参与日喀则市2024年度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4-21959)投标活动时存在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现对当事人作出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采购金额260.4168万元*5‰=1.30208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日喀则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