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5—28308
二、项目名称: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园林技术专业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且(二期)(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金泰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街道金江路43号
被投诉人:西藏亘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两岛街道太阳岛圣马广场A区二楼8-15号楼B栋7楼2号
相关供应商:西藏俊霖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八一社区八一路八一世邦国际花园10栋2单元1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关于XR内容运行设备的投标产品虚假应标,关于虚拟现实内容开发平台的投标产品提供虚假产品型号和检测报告;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演示视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3.中标供应商关于动捕系统的投标产品型号不存在对应的实际产品;4.中标供应商关于虚拟现实内容管理平台、XR智慧控制平台、虚拟现实桥接软件、混合现实交互套件、虚拟现实内容开发平台、种植设计虚拟仿真系统的投标产品型号不存在对应的实际产品;5.评标委员会未要求中标供应商对部分投标产品报价异常低价或高价的情况进行澄清、说明。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标供应商西藏俊霖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立案标准,我厅将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