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54010225210200000368
二、项目名称:城关分局警用装备采购第三标段 多场景制暴装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逸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院3号楼21层32106
被投诉人1: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响冲小区C-6-5
被投诉人2: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交投诉书。
投诉事项1:多场景制暴装备及配套弹药属于“非致命性武器”,供应商应当持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投诉事项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诉人所提质疑的答复,错误理解和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适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投诉事项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对供应商必需的许可资质进行核查,导致中标结果不合法,应当纠正。
五、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在该项目的处理过程中,启动了向相关单位调查取证的程序,总计45个工作日。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拉萨市城关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