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告

财政 2026-03-19 00:00:00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东路74号

二、基本情况

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职工食堂运营总承包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该项目2024、2025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均为101.556万元,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采购人直接与拉萨市城关区百民智养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续订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采购人存在“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责令采购人就上述事项限期改正,并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厅提交整改报告。同时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立案标准,我厅将依法立案处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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